满都拉口岸动物检疫隔离场建设项目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

2020.06.03

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—满都拉口岸隔离场及种羊扩繁基地肉羊产业综合开发一体化项目

满都拉口岸动物检疫隔离场建设项目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)
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2018年部令第4号)的有关规定,公示如下:

1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满都拉口岸动物检疫隔离场建设项目

建设单位内蒙古小尾羊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性质新建

地点包头市达茂旗巴音花镇吉忽龙图嘎查境内

建设内容

本项目建设1座进境肉羊无疫病隔离场,主要对进口肉羊进行隔离饲养和检疫,不负责育肥。建设完成后,项目年检疫隔离肉羊8批次,每批次隔离45天(进场前隔离场消毒10天、肉羊隔离30天,分批次外运5天),每批次隔离肉羊12480只,年隔离肉羊99840只。

2建设单位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内蒙古小尾羊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联系人冯志忠

电话15847248882

邮箱fengyanan@xwy.cc

环评单位北京浩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
联系人梁斌

邮箱267206065@qq.com

电话18611156472

3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

1)征求公众意见内容

征求公众对项目选址是否认可;了解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

2)公众调查主要方式

对象为区域内的居民、企业等相关受影响的人群;

通过在建设单位网上、报纸、张贴三种形式公示,并对采集的反馈信息整理分析

公众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,下载网址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
公众可通过公示网站下载报告书征求公众意见表全文,下载网址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p6nGP4VU5sKurgxHgWju8w 提取码: ia4w;若想查看纸质版报告书,可联系环评单位相关联系人。

3)公众意见反馈形式

本次信息公示后,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、信函、面谈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。电子邮件发送至fengyanan@xwy.cc

公示期: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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